所有这一团相互矛盾的混乱逻辑最终都把我们带到下列这一组相互关联的问题上:理论上,国有企业的性质究竟应该是什么(它为什么要存在)?现实中,国有企业又扮演了何种角色(它都做了些什么)?国有企业与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市场经济究竟是否相容?……
经过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摸索,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或许并不在于“大锅饭”和“低效率”这些它们时常表现出来的表面病征。事实上,国有企业的根本问题在于它与政府行政权力的关系。过去的许多经验告诉我们,国有企业经常利用与政府的特殊关系,通过后者出台的倾向性、保护性和行政垄断性政策取得竞争的优势,从而挤压民间的经济活动空间。换句话说,国有企业往往是通过不公平的方式(裁判明显偏袒甚至吹黑哨)赢得所谓的“市场竞争”的。而正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大量存在,才使得政府无法成为一个公正的裁判。
因此,眼下已经到了必须要从根本回答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属性与定位问题的时候。否则,不仅未来我们很可能重蹈上一个“非公经济36条”颁布以来5年间窘境,中国的市场经济体系也终究难以继续推进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