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认为现在非常重要的是建立各院校办学的生均经费标准,包括学生的经费、基本科研费以及学校运转费。教育部如果能把这个标准定好,并大幅度提高高校办学标准,相信可以一举多得解决很多问题。
区域性对待
《21世纪》:依照您的表述,建立这样一个标准对于高校改革颇具意义,为什么这样的一个基本制度在过去一直没有能够建立起来?
邵鸿:有两个基本因素。首先,在以往政府财政比较吃紧的情况下,又要强调办大教育,教育部门不可能出台专门针对所有高等院校的较大规模的支持政策,地方高校的发展必须依靠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这样自然形成部属和富裕省市院校的生均经费就多,中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省市地方院校就特别困难。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传统管理体制下,教育主管部门有既得利益,不会轻易放弃对经费的掌控,因而愿意并习惯于工程项目式的经费审批模式分配资源。
《21世纪》:这样一个标准的制定,是否也要考虑到区域经济差别大的国情呢?是否具备可操作性?
邵鸿:的确,中国的国情千差万别,各地之间的经济发展也差别很大。我建议首先可以设定一个最低的生均经费标准,规定各地政府在对高校投入时,不能低于这个标准。现在不少中西部省份的高校,生均不过三千上下,这点钱够办什么学校呢?如果我们能够设定一个标准,比如说生均5000块,要求各地至少要达到这个标准,上不封顶,但必须要有最低的,这样高校经费投入就有了制度性的保障。这个事情必须尽快做起来。
我的观点就是这样,谈解决高校行政化的问题,可以先解决生均经费的问题,同时再落实学术委员会、教师职工代表大会和信息公开制度,这些都是最容易操作的并且相互配合。先把这些事情做完了,再谈下一步的事。不从这些事情入手,要取消高校行政化,我也觉得不现实。这看起来是一项具体的措施,但它的积极影响其实是全局性的。
经过一个甲子的两会民主训练,政治家们总是能找到这些关涉国家福祉的重要问题,进行公开辩论,达致各方利益共进退的解决方案。越是重要的问题越是要公开讨论,每个人都是改革者。两会的“舆论场”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