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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

杨孟著 2010-03-08 11:50:17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经济,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做大,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把社会财富与分配制度比作做“蛋糕”与分“蛋糕”,形象生动,意味深长。

做“蛋糕”需要资本、劳动、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的投入,缺一不可,否则“蛋糕”就做不出来。“蛋糕”做好后还需要在其要素拥有者或提供者中进行分配,若分配制度出了问题,就会直接影响到要素拥有者或提供者的积极性,“蛋糕”也就很难做大。

做“蛋糕”与分“蛋糕”是一对矛盾。在西方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资本的逐利本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解决好这对矛盾, 他们只能做大“蛋糕”,但不能分好“蛋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完全能够解决好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毫不动摇地始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在做“蛋糕”与分“蛋糕”这对矛盾关系的处理上,由于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我们在实践中也曾出现过诸如“资本雇佣劳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认识偏差,走过一段弯路。至今为止,“蛋糕”分配不够公正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主要是其中劳动要素分得的份额过小。

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是社会财富与分配制度的辨证统一,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做大“蛋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分好“蛋糕”就是把尊重人作为发展的根本准则,把为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做到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求我们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逐步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坚决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还意味着加大财政、税收在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以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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