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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曙光:新医改的出发点就是要减轻病人的负担

21世纪经济报道 宋菁 北京报道 2010-03-04 23:36:21
核心提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表示,新医改的出发点就是要减轻病人负担。如果取消了以药养医后,为了弥补医院收入缺口过大幅度地调高技术服务收费,病人的负担不会得到真正减轻。这样的医改就是失败的,不符合新医改的基本精神。

新医改终于进入深水区。

2月23日,发改委、卫生部等五部委对外公布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同时宣布了16个入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的城市名单。

增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被视作是这轮改革的核心议题。根据新方案,公立医院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并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来弥补收入缺口。

备受争议的药事服务费究竟会怎么设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卫生厅巡视员、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林曙光3月4日在接受本报专访时透露,他在参与医改调研时获悉的消息说,关于药事服务费有一套定价思路是,将参照试点医院过去几年医院药品收入的年度平均值,按照这个数字的10%设定这家医院的药事服务费的总额度,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医保负担。

“单从医院收入的角度考虑,类似于药品加成15%的比例下调到10%。”林曙光说,这与药品加成的不同在于,药事服务费参照的是一个年度的定额指标,医生开什么药与医院收入就能脱钩,有利于医生合理用药。

药事服务费定价思路

《21世纪》:《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已经发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弥补收入缺口。这一费用应该怎么收取、调整合理?

林曙光:药品加成政策的取消是大潮流,发达国家的医院也没有这样的加成收入,不过在现阶段,这个加成的收入是维持公立医院生存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取消,必须有其他收入来弥补。所以政府在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思路时,就有了增设用药事服务费的思路。这是一个积极的想法,但是效果如何,还要看16个试点城市最终的评估结果。

在医改调研过程中,我听到的一个消息是,关于药事服务费有一套定价思路——参照试点医院过去几年医院药品收入的年度平均值,可能是3年或者5年,按照这个平均值的10%设定这家医院的药事服务费的年度总额度,单从医院收入的角度来考虑,这有点类似于药品加成15%的比例下调到10%,整整少了5个百分点。

按照2007年全国公立医院2000多亿的药品收入估算,按照上述标准,药事服务费的一年的总额估算大概在1800亿,这部分费用将全部由医保负担。

具体的细则我还没有看到文本。

《21世纪》:这会不会变成药品加成的一个变种?按照你上面说的这套思路,会不会只是药品加成的点数调低,这样仍然难以促成医生的合理用药?

林曙光:如果按照我听说的上面这个操作思路,这就不会是一个变相的药品加成。

这里面有一个细节,就是统计试点医院过去3年或者5年内的药品收入,测算出一个年度平均值,再以此确定医保一年需要支付给医院多少药事服务费,也就是说药事服务费每年是一个相对定额的费用,药品的昂贵或便宜与医院和医生个人的收入就实现了基本脱钩,这也就不再刺激医生为了创收多开药或者开贵药,增加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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