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读者来论正文
  • 文章正文
  • 读者评论0
文字大小:

需要一份官员能接受的物业税方案

张爽 2010-03-04 03:08:23

一件事情,如果单纯从技术角度来看,是很容易找到解决方案的。时下的房地产,政府一直研究如何遏制房价上涨,也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收效甚微。其实,从技术角度来看,这是很容易解决的。

房价问题,关键在于解决炒房问题,使房价反应真实的需求。炒房是什么?就是购买非居住需求的房屋,以待房屋升值后获取利润。炒房过程并没有增加新的社会财富,相反,使较多的财富沉淀在房地产,阻碍社会发展。要解决炒房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是我此前设计的“触发式物业税”方案,它在解决炒房时,并不会带来相关损伤。触发式物业税的要点包括:

1、保障适度奢华和方便执行的人均居住面积或家庭套数(如人均100平方米或家庭2套的免税面积);

2、足以导致超过免税指标的业主不再购置房屋的高比例物业税税率(如税率按物业市值的10%计,按年征收);

3、操作上,仅对购房环节进行征税监管。也就是说,只有当发生购房行为时,才触发对购房人已持有的全部物业的纳税核算。如果不发生购房行为,则已持有物业无须纳税。

这样将足以精确打击炒房,并不会导致房地产行业萧条。因为市场萧条的决定因素在于是否有需求,炒房并不是真实的需求。只要真实的需求存在,自然有资本来满足需求,市场就不会萧条。同时,此方案并没有触碰现状,不对此前的房屋拥有现状构成侵害,确保了合法持有人的利益。

为什么我们的物业税设计方案需要规避现状呢?这就是一个技术之外的不得不正视的问题了。最近有学者断言,物业税在中国一百年也不可能实施,因为时下持有房产较多的人主要是富人和官员。富人能影响政策,而官员是制定政策的,一个损害到官员自身利益的政策,是不可能产生的,这是基本逻辑。但我们也应看到,由于房价快速上涨影响到民生,官员也有一定的民意压力。这样就需要一个既能解决问题、又不致损害官员自身利益的方案。所以,设计一个能规避现状的方案,才是物业税得以出笼的前提。

应当理解,很多政策都是各种利益妥协的结果。最近有官员称,物业税如果要实施,可以考虑在商用物业上试行,税率不超过1%。为什么要选择商用物业,而远离我们急迫需要解决的住房呢?税率1%有用吗?显然,这就是妥协的结果。最后只能形成一个结论:物业税已经实施了,但房价仍然上涨,物业税是无用的。而这个结论正是官员们所需要的,他们要用来应付民众。

显然,我们需要在利益的夹缝中,寻找一个适当的方案,来满足官员们的需求。当下我们能找到的,就是这个触发式物业税方案了。

本文源自21世纪网,文章地址:http://www.21cbh.com/HTML/2010-3-4/167298.html 复制到剪贴板
快速留言| 已有1位读者发表了看法,查看全部。


读者评论仅供读者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21世纪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新闻专题

2010年全国两会特别报道

经过一个甲子的两会民主训练,政治家们总是能找到这些关涉国家福祉的重要问题,进行公开辩论,达致各方利益共进退的解决方案。越是重要的问题越是要公开讨论,每个人都是改革者。两会的“舆论场”已经形成。

订阅

订阅21世纪网邮件新闻产品

注册为会员可免费享受更多邮件新闻

更多RSS订阅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