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继武汉、合肥等地之后,广州也发现海南涉毒豇豆!24日,广州市食安办公布了对江南果菜批发市场5份海南豇豆(即“豆角”)样品的检测结果:分别来自海南万宁礼纪和三亚崖城的2份豇豆样品含毒。除了水胺硫磷,三亚的样品还检出了克百威、氧乐果两种禁用农药。
武汉查出问题豇豆事件经媒体报道引发了农业部的重视,该部于24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尽管武汉市最先查出问题豇豆,可说是销售环节的监管到位,但此后各地陆续才查出问题豇豆,可谓是监管缺位了,至少也是监管滞后了。但,销售环节监管是否到位,笔者以为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生产环节的监管为何屡屡不到位,以至于置消费者生死于不顾?
然而,我们在媒体中总是能够看到有关部门说,我们的食品是多么多么地安全。武汉问题豇豆事件披露后,农业部一位负责人还信誓旦旦地向消费者表示,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检验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去年蔬菜农药残留的合格率达到96.4%,中国蔬菜总体上是安全的。
这个“总体安全”到底有多安全?一切假说都苍白无力,但一个个的事例证明,正是因为这96.4%的安全率,让这剩下的3.6%的不安全食品危害着消费者的生命。虽然尚未有因为食品有毒导致大量消费者殒命事件,但由于其毒性致伤致残的案例却是为数不少。比如三鹿奶粉事件导致上千名婴幼儿患上肾结石。此次问题豇豆,仅武汉一地就查出了3吨,广州深圳杭州等地随后也陆续查出了问题豇豆。假如这些问题豇豆没有被查出,后果会是什么?有谁敢设想?
俗话说,人命关天。借助枪械杀人是犯罪,这是显性犯罪;借助毒药杀人也是犯罪,只不过是隐性犯罪而已。同样是犯罪,由于相关部门监管缺位导致有毒食品流入市场,那么,他们除了革职审问之外,是否还应该判刑偿命呢?当然,由谁来偿命是个大难题,因为任何一类食品从原材料选取到进厂加工,再到最终上架售出,中间存在多个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倘若真要判谁来偿命,可能各监管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扯皮就会让偿命抵债之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
但我们说,食品安全有毒,最初的监管是生产环节的监管。如果生产环节的监管到位了,其后的监管即便流于形式,又怎么可能会因为某个有毒食品而让消费者致残甚至殒命呢?因此,查处问题豇豆,最关键的还是要查处问题豇豆当地生产监管缺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让他(们)由于自己的疏忽失职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样,任何食品出了问题都应该严惩生产环节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因为他们的监管食品安全之责最重最大(注:本文所指食品监管均指批量包装食品生产的监管,不含零散非包装食品生产监管和进口食品生产监管)。

经过一个甲子的两会民主训练,政治家们总是能找到这些关涉国家福祉的重要问题,进行公开辩论,达致各方利益共进退的解决方案。越是重要的问题越是要公开讨论,每个人都是改革者。两会的“舆论场”已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