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讯 今天上午10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律师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前李庄因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获刑两年半。
重庆市一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李庄在担任龚刚模的辩护人期间,教唆龚刚模作被刑讯逼供的虚假供述,引诱、指使证人作伪证,指使他人贿买警察作伪证,其行为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秩序,已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其辩护人提出李庄未实际伪造出有形证据和妨害证人作证,未造成妨害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的后果,不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等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二审期间,上诉人李庄一直表示认罪,二审法院考虑其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另据报道,在今天上午宣判后,李庄的辩护人向媒体披露,在二审开庭前,李庄在看守所内曾被某部门领导“谈话”。据李庄的辩护人披露,在二审开庭之前,辩护人曾经于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月15日两次去重庆看守所会见李庄。媒体援引辩护人的话说:那两次会见时,李庄的精神状态始终很好,并且高度亢奋地要求将官司打到底,要不惜一切代价,并声明哪怕是在监狱里服刑也绝对不认罪。但是当开庭时,李庄突然认罪。
据在现场的李庄的辩护人高子程律师介绍,今天上午9点30分,李庄被法警带入审判大厅。宣判开始后,李庄听得非常认真,当他听到自己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的时候,顿时跳了起来,乘法警不备,冲向话筒并一把抢在手里开始高喊:“我在二审的认罪是假的……”
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李庄的律师资格将被注销。据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依据我国《律师法》,注册律师一旦因故意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哪怕是被判处了缓刑,那么其律师资格将被依法注销。
从2009年12月12日李庄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到今天终审宣判,案件全程历时仅仅57天,诸多法律界人士质疑该案件“进展神速、国内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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