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因电力短缺而引发电厂投资潮,相当一部分没有经过审批,导致电力装机过剩。在2009年8月的全国电力工作会议上,主管部门建议对违规电厂“罚款”、“罚人”。 根据其惩罚方案,违规电厂在1万个利用小时数内(即发电时间1万个小时),每发1度电,要罚款1分钱。接受处罚后,违规电厂可以逐步转正,享受正规电厂一样的电价和发电量的待遇。这其实是很多违规电厂梦寐以求的——交钱买准生证。不过未批先建,建后罚款,可能导致更多的黑户超生游击队。
众所周知,2002年“国务院5号文”为电力体制改革奠定了基础,即电力市场化以及直供电和竞价上网等具体的市场化运作搭建的平台。此后,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为两家电网公司、五家发电公司和四家辅业公司,却因为“改体不改制”,也因为装机容量不足,随即局部地区出现“电荒”,这直接导致了各地方政府一路为发电项目放行。
按正常程序,一个电厂走完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并报国家发改委批准,至少需要一年时间。于是,在电力短缺的背景下,2004年开始,电厂“未批先建”成为常态。到了2006年,国务院又下文叫停了违规电厂。但此时,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的估算,中国违规电厂装机容量高达3000万千瓦左右,相当于“一个半三峡”。
为何黑户屡禁不止?因为某标准以下的项目,可以由地方政府自主审批,因此,把项目拆分建电厂,其好处可能是,地方供电充足,招商引资时有充分的电力供应保障;同时,电厂是纳税大户,地方可以从电厂提留流转税。
按照处罚方案中第二档次的罚款计算,30万千瓦的电厂,所缴纳的罚款金额不过约在数百万元。如果能够通过一次性缴纳罚款而获得准生证,得到与正规电厂相同的发电待遇,对黑户们来说,是值得的。
最根本的解决方案,还是需要通过电力体制改革,将输、配分开,电网负责纯粹的输电,然后由电厂和用户直接谈供电。银监会要加大对专业银行贷款的监管力度,严格遵守国务院的规定,没有被发改委批准的电力建设项目一律不予贷款;这样银行就不敢随便给电厂贷款。同时要有良好的电力行业规划,并严拒地方的行政电厂。罚款只能解决已“出生”黑户的身份问题,杜绝盲目建设,则要靠健康的市场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