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的最后一天,深圳市召开干部大会。不过这次大会的主题不是反腐倡廉,而是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上任才一个月的广东省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长王荣在会上作了发言。这也意味着,此前已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掀开“盖头”。
按规定,深圳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要在10月1日前——也就是两个月内——完成,改革后深圳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比改革前减少15个。按照官方的说法,精简幅度达到了三分之一,大大低于中央规定的大城市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
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即媒体热议了相当长一段的“行政权三分制”,是深圳此次行政改革被人们最寄予希望的改革内容。据称,深圳将按照“大部制”思路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重组,建立“委”、“局”、“办”的政府架构。“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其实,所谓“行政权行政三分制”的改革最初酝酿于2001年。然而,此项改革试点自从2003年初由当时的深圳市长于幼军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高调宣布以后,便再无下文。由于机构撤并、人事安排等诸多困局难以突破,加之领导人更替,这场原本看来应当轰轰烈烈的改革很快便陷入不了了之的境地,并且一搁就是6年。
今年5月中旬,在当初的改革设想之上几经修改完善之后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终于获得国务院批准,并在不久后对外发布。按照深圳市委政策研究部门有关人士的说法,这份不到9000字的文件的获批,“对于深圳的意义丝毫不亚于29年前设立经济特区”。5月31日,深圳市委市政府还为此召开了贯彻改革方案的全市工作会议。
然而,不久之后冒出的震动一时的许宗衡案使许多人不由得担心,这项改革将再度夭折。毕竟,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已先后经历了7次行政管理改革,每次都无法取得真正的实效。而本次改革与以往相比,所涉及到的部门利益的调整都更加广泛和深入,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7月27日,刚刚从苏州调任深圳的代市长王荣在首次接受海外媒体采访时表态说,作为经济特区,深圳在推动改革方面处于特殊位置,许宗衡这样的个案不会影响改革的步伐。据外电报道说,王荣就此前已经获批的综合配套改革方案表达了自己的明确认同。
有关媒体在报道7月31日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时称,“拥有经济特区‘头衔’、在经济‘战场’扮演了29年‘急先锋’角色的深圳,这次又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担当起了‘先行军’。”但在我们看来,上述这样程式化的老套句式,现在显然还说得太早。至少到今天为止,过去8年来深圳改革一波三折的经历只能说明一个道理:改革是多么的艰难和复杂,并且受到多少不可测的偶然因素的支配!而在所有改革中,政府自我改革又是尤其艰难和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