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上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674元,增长12.9%,快于GDP增速,而大部分公众一如既往的感受不到收入增长。央行最新在全国5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2009年2季度城镇居民当期居民收入感受指数为-8.6%,比1季度大幅下降20个百分点,是1999年开展调查以来的最低水平,显见收入水平在经济不景气的环境下有下降趋势。
与其他工业数据不同,像平均工资或CPI等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数据,如果不能合理的反应现状,公众就会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产生质疑,甚至引起负面情绪。平均工资与公众感受南辕北辙主要是统计方法造成的,一是,统计范围不具有代表性,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范围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尚未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可以看出,包含在统计范围内的单位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吃财政的部门和国有企业,另外就是外资企业。这些部门都是收入结构中处于中高位置,比如国有部门的工资上涨具有刚性,当前国有企业主要分布于垄断性领域,工资水平较高,此次经济危机中,由于政府出台各种援助性政策,对他们的影响不大;外资企业的工资水平本身较高,也比较稳固。如果仅仅统计这些部门的收入,那么就会高估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因为他们不具有代表性,只是金字塔顶的那部分。
真正占多数的就业人群并没有统计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在今年两会期间透露,中国中小企业的经济总量大概占到60%,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到99%以上,就业人数占到80%左右。这意味着,可能有60%—80%左右的职工并没有纳入统计对象,因为这些职工主要在私营企业就业。可以看出,当前这种“嫌贫爱富式”的统计方式,掩盖了收入差距,制造了工资上涨的幻觉,增速越快,大部分民众的受挫感以及对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质疑就越强,应该立即停止这种不能正确反应公众收入水平的统计方式,以免刺激公众更多不满。
然而,即使当前纳入统计范围的对象,也可能感受不到增长。因为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而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保基金如“五险一金”等,其缴费基数是根据各地的平均工资。这意味着,平均工资年年上涨,社保金的缴纳基数也就越高。这会产生两个现象,一是纳入社保统筹账户的总量也就越多。因为中国社保空帐比较严重,目前支付与未来老龄化的压力,构成巨大缺口,需要及时的填补。如果将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全部职工都纳入统计范围,那么,平均工资就会大幅下降,所谓“五险一金”缴纳水平也会随之下降,显然对尽快弥补社保账户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