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专栏正文
  • 文章正文
  • 读者评论0
文字大小:

国企改制中需进行利益权衡

张立伟 2009-07-28 01:34:15

7月24日,民营企业建龙集团重组吉林通化钢铁集团时遭数千职工反对,建龙委派的总经理陈国军被职工围殴致死,酿成惨剧。当晚,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钢厂也随之恢复生产。

这是一起国企改制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引起职工大规模反对的主要原因是,主管部门单方面做出由建龙控股通钢的决定并向企业领导层传达之后,缺乏与职工的沟通,从而将数千职工的“饭碗”推到严重的不确定状态,改制常常意味着大面积的辞退员工,这必定遭到大部分员工的反对,以至于失控出现将接管经理人陈国军殴打致死。

国有企业改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以及市场竞争力,应鼓励和积极推进改制。但是,改制涉及到新老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改制过程要公开透明,职工要安排妥当,即使改制后,政府也应随时监督企业是否落实改制承诺,防止过河拆桥,发生大规模辞退工人等行为。

在过去的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类似问题,其中涉及职工“饭碗”、社保、医保等切身利益,因此,要与职工多沟通,达成一个平衡的方案,要多听取意见,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做决定,对职工意见不闻不问。也要防止改制行为的“合法性”倾向,即政府在国企改制当中的所作所为一切有法可依,但职工在法律和政策方面相对弱势,往往事后有上当受骗之感,上诉无门,只好群体性抗争。

这也是一起恶性群体性事件。近年以来,各地群体性事件屡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特征是,政府部门或对群体性诉求不予回应,或草率而又粗暴的作出结论,这种不把民众放在眼里的态度,是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如石首事件中,公安部门草率做出“自杀”的结论,对民众诸多质疑置之不理,不做任何解释;而此次通钢事件,数千职工聚集反对,主管部门和领导也未及时解释,任由不满情绪发酵。

有些政府部门对群体性诉求置之不理或简单粗暴对待,很多时候并非是执政能力高低的问题,而首先是如何为自己定位的问题,是“为人民服务”还是“管理人民”;更为重要的是,一般群体性事件纠结了过于复杂的利益关系,尤其是当政府部门或领导干部个人成为利益相关方时,政府主管部门往往采取拖延、漠视等态度,而不是承担责任,公平处理。而这种不作为的态度,往往也是群体性事件恶化的原因,也会导致民众对公权力丧失信心,更不利于解决危机。

群体性暴力事件对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构成了威胁,对于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应该予以法律上的追究,这也往往是处理此类事件的手法。但是,这种执法并不能消除群体性事件,因为群体性事件的源头大多是群众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利益诉求,只能通过群体性行动,如阻碍交通、游行等,引起上一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的重视,予以解决。

快速留言| 已有0位读者发表了看法,查看全部。


读者评论仅供读者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21世纪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新闻专题

中国经济乍暖还寒?

回望2009年,中国经济犹如隆冬后的初春,乍暖还寒。这一年,中国政府果断推出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成功“保八”,并率先将经济引向复苏回暖之路

订阅

订阅21世纪网邮件新闻产品

注册为会员可免费享受更多邮件新闻

更多RSS订阅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