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主要污染物来源上看,不同类型水源地有不同来源。如在不达标的饮用水源地中,湖库型水源地主要超标因子为总氮,主要污染物来源为生活面源、农业面源和土壤本底。河流型水源地主要超标因子为类大肠菌群、氨氮,主要污染物来源于流域污染及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
与往年相关数据相比,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任务依然面临挑战。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6年6月发布的《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显示,当时有16个城市水质全部不达标,占重点城市的14%;有74个饮用水源地不达标,占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的20.1%。
“有水不能喝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一些地方的社会经济和人的发展。”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一位专家对记者表示,上述监测数据还不包括农村饮水水质内容,而农村饮用水源属于分散式,也存在更大的污染和污染隐患。
“尽管取缔了很多违法建设项目,但排污途径增多,偷排偷放花样也在增多。”该专家对“不达标”的比例增高的原因如是分析。
症结仍在区域利益
尽管对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集中推进了3年,但效果不彰。对此,检查督察报告给出了分析和判断。
“流域污染是影响水源地水质的主要问题。”上述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综合分析各地后督察情况,目前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主要问题为流域污染问题。
环保部人士解释说,我国的流域环境管理以及各地区的环境质量功能规划均较多注重本地利益,严格要求入境水质,降低出境水质规划标准,导致流域污染物总量居高不下。
此外,督察报告也提出一个判断,即省级政府依法划定保护区比例偏低是制约相关环境执法成效的主要问题。
按《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划定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职责是省级人民政府。但从环保部从几年来各地对饮用水源地的清理整顿数据看,在检查的1.5万余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有9478个划定了保护区,仅占总数的63%。而通过省级政府批准的地表水源保护区只有735个。
而在2008年9月份环保部直接督察的116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只有13个是省级政府批准划定的,仅占11%。
“由于大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未经省级政府批准,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中对保护区的各项要求在执行中遭遇了法律障碍。”上述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有关人士称,由于缺乏省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与督办,跨市界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难以有效遏制。
除去体制因素,还有诸多因素导致饮用水源环境问题。
比如,生活污水处理仍处于初级阶段,河流湖库的上游大部分地区经济相对欠发达,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