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重点面临转折。
“我们不能在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泥潭’当中挣扎太久,应该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重心放在知识产权利用上面。”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李明德日前表示,“知识产权的创造不是目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也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让一些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转化为强大的社会生产力,最终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更多知识产权界的官员和学者呼吁,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应该从保护转向重点促进国家和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的能力建设,以在更大程度上促进发明专利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而此前,中国的知识产权政策甚至战略实施,被认为更多体现了在来自外部的要求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压力。
重保护还是重利用?
事实上,关于中国实施知识产权的战略重点是加强保护,还是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管理能力建设的争论,在战略纲要制定过程中就一直存在。
但是,在李明德看来,中国围绕知识产权的相关制度建设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需要重视知识产权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以知识产权中最能体现一个国家知识产权竞争力的专利为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统计数据,2008年全国共授予专利申请82.8万件,申请专利数量居世界前列。在2002-2008年间,来自国内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年增长率都维持在20%以上,在2005年甚至达到了37%以上。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4853506件,累计授予专利权2501268件。
但是,这些数据并不意味着一个知识产权强国的出现。在中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和授权中,“含金量”最高的发明专利尽管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率,但是,直到2008年,国内企业的发明专利获取依然没有能够突破长期以来低于国外发明专利获取的局面。
以2008年为例,国内公民和企业获得的发明专利的授权量是46590件,国外来华获得的发明专利的授权量为47116件。而来自国内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是194579件,来自国外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是95259件,国内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比例明显偏低。
因此,早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之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寿康就提醒称,考虑到我国在国际技术和专利布局中的地位,过于强调专利保护,最后导致的保护专利的实际结果可能是只是保护了外资的利益。
“最核心的还是要让相关的专利技术、让相关的商标转化为企业的竞争力。”李明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