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我们要实行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就面临这样的尴尬处境:如果要保持二级市场的价格不跌,新股发行速度就需要控制,一级市场的定价会偏高,因为二级市场的价格在25倍左右的市盈率,一级市场的定价很难低于20倍市盈率,投资者最痛恨的上市公司“圈钱”的毛病就丝毫不会改变;如果要让新股发行价格回归到合理的价位,就意味着股票二级市场的下跌。
二是国有资本在股票市场占有相当的比例,其中一些资本坐庄的动机是“老鼠仓”,为少数人谋取暴利。2001年以后,一些基金利用资金优势合谋操纵市场实际上就是“庄家”行为的一个变种。三是借壳上市行为大行其道。通过所谓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实现“乌鸡变凤凰”的结果。在借壳重组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不惜血本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从表面上看是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可以让所有股东收益,但事实上是少数人的“敛财”游戏而已。此举严重扭曲的股价的正常形成机制。
以上反映出,监管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不论是“坐庄”,还是通过重组谋利,很多行为都涉嫌犯罪,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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