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可能的误解,我必须做一个简单的说明:我丝毫没有维护“倒钩”执法的意思。事实上,我认为,过去那种“以黑打黑”的“倒钩”执法,实际上根本没有起到多少真正的打黑功效。相反,它保护了大量真正的黑车,陷害了许多好人或一时贪小便宜者。因此,无论现在有多少后遗症,说到底都是过去的不合法的执法手段造成的。要拨乱反正,也只有从执法者自身开始。
但从上述的分析中,我们最应当看到的一点是:公开、透明、可预见的法治是多么重要!这首先是执政者的责任,同时也离不开全社会的启蒙。在一个法治齐全的地方,即使局部的规章制度有古板或其他不合理之处,但因为对所有当事主体都是一视同仁、并有章可循,社会一般都能接受,至少不至酿成重大事端。相反,在法治缺失的地方,无论政治(行政)的手段玩得多么高超,总是免不了摆平了西头摆不平东头的窘迫。我认为,这就是当下各地政府经常在一些社会事务上进退失据、左右为难的根源,因为这是一个公民权利意识普遍觉醒和高涨的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