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埃莉诺绝不仅仅是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罗列出这些政府和市场的中间治理模式就算了。更为关键的是,她给出了非常详细的关于治理模式变化所可能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重构,以及参与人在规则变化前后的成本收益状况,并据此推测参与人的反应。这是有效设计激励制度的基础。和威廉姆森类似,埃莉诺同样强调事后的治理。埃莉诺和威廉姆森的理论存在许多共同特征:一是都来自科斯的思想,并对其创造性的发挥,并形成各自的理论体系;二是都强调事后的治理、而非事前的治理,因为在两位学者看来,充分理性下的机制设计是难以实现的;三是都强调治理的多元化,除了政府和市场之外,还有大量的有效的中间治理机制;四是强调治理机制的自我演化。只不过两者的差别在于,威廉姆森更重视经济组织的治理;而埃莉诺更重视公共领域的治理而已。殊途同归,也算是英雄所见略同吧。
社会进步有赖公共治理
埃莉诺在通过研究公共事物的治理的过程中,发现自主治理以及治理模式多元化异常重要,在她看来,公共领域中各种公共机构的利益冲突在所难免,参与人的利益关系原本就多元化的,由于事前的完美机制设计无法实现,那么利用不同参与人和机构之间的利益竞争来达成某种事后的治理就是有效的,也是可能的。这样看来,事前的机制设计应该侧重于其自身的演变能力和自适应能力,而不是一开始就想弄出一个一成不变的完美制度体系。这就意味着好的治理应该是不同利益团体或者中心的竞争和制衡过程中,自我演变出来的多元治理模式。这也是埃莉诺和其先生文森特以及其他一些学者共同提出的多中心体制的设想,这种多中心体制实际上体现了这些学者对于过去的民主政体的不满,以及对未来民主政体的一种构思。因此,埃莉诺的理论绝不仅仅是一种经济治理的理论,更重要的是,她为政府改革和政体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非常遗憾的是,国人对于埃莉诺的思想以及相关联的公共治理的思想并不是很了解。当一些媒体宣传其诺奖理由时,甚至连《南方周末》这类有影响的报刊都把the commons译成了“普通人”,实在令人汗颜。这也反映出国人对于公共事物一词缺乏足够的认识!既然如此,何不去阅读一下埃莉诺的著作,补补课呢?一个社会如果要进步,仅仅依赖经济领域的成就是远远不够的,如果公共领域一直就很滞后,那么不仅未来的经济领域无法成长,而且老百姓的福利反而会因为经济增长而衰减,从而陷入一种无道德的经济增长,这又何苦!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