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学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的消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其中多是来自社会上的质疑。很多论者第一时间就在博客上发出了自己对此种推荐制的质疑,并理所当然地发出了对公平和正义的捍卫呼声。不过,坦率地说,这些声音是嘈杂而肤浅的,它们或许体现了论者对该“新闻时效性”的把握(一出新闻马上就评),但是,它们并不是建立在对事实的把握和冷静的思考之上的。
这种推荐制度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我们应该先温习(或是给那些匆忙评论者普及一下)一些既存的事实。北大的自主招生已经存在多年(保送生每年也都有一定比例),以往自主招生与这种推荐办法具有很高的相似度,只是没有明确校长推荐。一位在北大参加了多年专家评审组的老师告诉笔者,在以往的自主招生中,由学校推荐和学生报名相结合,然后学校由专家组先根据推荐和报考资料进行自主考试资格认证,条件是必须是重点中学,必须是年级前三名,必须有品学兼优的证明等等。这种资格审查会刷掉多一半,剩下约3000人参加自主招生笔试。笔试后大约刷掉一半,然后剩下的1500人再去面试,面试再刷掉一半,最终算是录取了。但是,这里的所谓录取并不是你就可以直接到北大上学了,仅仅是给你20-30分的优待而已。如果高考过了重点线,那这个优待分有效,反之无效。
现在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需要校长实名签字推荐。无疑,这比以前的自主招生多了一个把关环节:校长签名。怎么就能凭此认定它就会令中学校长徇私呢?以前为什么不质疑自主招生呢?
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后,北大将根据中学校长所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安排专家组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免于参加北大自主招生笔试而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北大一批次录取线下降30分录取的政策。
可见,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并不是导致徇私的洪水猛兽,它只是一种别于常规高考的人才遴选方式,它也具有一定的程序与审核制度的保障,中学校长签字实名推荐,他能自砸招牌吗?北大要打造世界一流大学,能够任由不合格生源不断流入吗?都不会那么傻。
现在网民与论者的批评焦点在于,这种做法可能导致中学校长徇私以及黑箱操作,但是,这些担忧是可以靠进一步的制度设计逐步解决的。比如,对于中学校长推荐这个环节,完全可以以制度来保障其推荐生是比较出类拔萃的。比如说,北大可以考虑完善此种推荐制,例如某中学校长推荐的生源太差的话,可以考虑在未来年份里减少或取消给该中学的推荐配额。在北大对推荐生录取这个环节上,也可以考虑设置更为严格的审核,对专家组成员与结构进行严格的选定与优化,比如说亲戚、校友(专家组成员毕业的高校与推荐生的中学同属一所)回避制等等。最重要的是,以上两个环节中最关键的是信息公开,即中学公布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北大公布录取考核程序、录取依据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