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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特色的“紧急状态”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康 杨琳桦 纽约 旧金山报道 2009-10-26 23:44:11

一道宣布美国进入“全国紧急状态”的法令,让全世界一下绷紧神经,却唯独没有让美国人紧张起来。

这一公告是在美国当地时间10月24日晚,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在公告中,总统授权美国卫生部部长Kathleen Sebelius,可以发布“1135条款豁免令”:如果一家医院里出现H1N1流感病人太多无法治疗的情况,可以启动用“灾难应急预案”,从而有权将病人送往医院的特定机构,或者是卫星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在外界的解读中,“全国紧急状态”通常意味着发生了威胁国家安全的严重局势,以及严格的非常管制措施。不少中国人据此想象甲型流感疫情在美国出现了急剧恶化。

而事实上,在10月24日的紧急状态令发布后,眼下的美国平静如常。

“这只是一个管理措施”。白宫发言人Reid Cherlin说,这既不是因为H1N1流感在美国出现了大规模的爆发和恶化情况,也不是为了应对H1N1疫苗的紧缺状况。

“紧急状态令,主要不是针对疫苗短缺现象,而是给美国卫生部更多的权限。”10月25日,美国阿拉巴马州哈森阿尔法生物技术研究所研究员韩健向本报记者解释说,所谓紧急状态,只是授权医院可以将大量涌入的流感病人和其他病人区分开来,送往一个单独的医疗场所进行集中治疗,如此而已。

韩健所在公司在今年4月H1N1爆发前,即已经参加了H1N1及其它病毒诊断技术的研发,因此他了解目前H1N1流感在美国的事态发展。

“只是把病人搬到另一栋楼”

在10月24日紧急状态令发布以前,遵循现有的美国法规,所有就诊病人的隐私都需要得到保护,而且不允许因为参保的医保方案不同,而得到不一样的医治和对待。

如果未经授权而将病人分流或者转移到其它地方医治的话,就会有进行身份歧视的嫌疑。医院的治疗费用有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报销。

这一法规,原本旨在有效保护病人的权利,但是在大型的灾难面前,却成了一道制度障碍。

要排除这道制度障碍,按照程序,需要由卫生部宣布公共卫生处于“紧急状态”,然后由总统颁布“紧急状态”。而美国卫生部早在今年4月份甲流疫情初起时,就已经宣布公共卫生处于“紧急状态”,最近又再次延长。本次奥巴马总统发布此项公告,其实只是完成一个“技术动作”。

白宫官员解释说,在紧急公告颁布后,诸如像H1N1流感这样的大规模疫情爆发,美国的医院就有权可以使用非常规手段,如将大量涌入的流感病人送往一个单独的医疗设施,或者动用空间更大的医院大楼,或者在区域内指定一家特定的医院,对这些病人进行集中治疗。

奥巴马的这一授权来自于美国《社会保障法》1135条款。这一条款允许美国卫生部门在紧急状态下放弃对医疗机构的部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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