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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财政局担保 20亿元“新昆明信托”热卖
本报记者 姚伟 昆明报道 2008-9-26 02:00:00

在同行羡慕的目光中,富滇银行的“新昆明信托”正在昆明掀起一股销售热潮。

2008年7月15日,富滇银行第一期10亿元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新昆明信托”一推出,短短十几天便销售告罄。9月16日,第二期10亿元的“新昆明信托”接踵而至,据富滇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按照“9月22日已销售8亿多元”的进度推算,在9月29日前完成10亿元的销售额已是十拿九稳。

“新昆明信托”之所以受到投资者的热烈追捧,与政府的信用保障密不可分——昆明市政府为该理财产品到期后的股本溢价回购提供了预算内的资金安排。正是昆明市财政局的一纸“回购股权”承诺,让自己身陷违规担保的漩涡。

20亿元的“新昆明信托”

富滇银行的第一期与第二期的发行规模上限均为10亿元,认购起点为5万元,理财期限为两年,预期年化收益率比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稍高,达到7.47%。

“准确地说,这是一个银信连接产品。”云南金融界一人士说道。

待理财资金到位后,富滇银行会将资金委托给中融信托,后者再用该笔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对象为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昆明市土投公司”),而中融信托的信托收益来自增持和到期向昆明市国资委转让昆明市土投公司股权。

对于云南金融界来说,远在黑龙江的中融信托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此番富滇银行选择与中融信托而非云南当地的云南国投合作一度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他们可能在规避一些东西。”一位接近云南省银监局的人士说道,虽然该项目的资金主要来自云南,资金流向也主要在云南,但因为从富滇银行与中融信托之间的委托关系来看,这是一个单一信托产品,而单一信托产品即由中融信托向属地黑龙江银监局而非云南省银监局报备,因此云南省银监局对眼皮底下的“新昆明信托”也不甚了解。

而黑龙江银监局非银处人士称,单一信托产品采取的是备案制而非审批制,中融信托只要到监管部门备案即可,但黑龙江银监局会发风险提示书,如果中融信托未按照风险提示书来执行的话,监管部门会采取相应行动。

但募集资金的股权投资对象——昆明市土投公司的大名却是如雷贯耳,其肩负的使命是: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深化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要求,多渠道、全方位地为昆明市土地储备筹措持续、大量的低成本资金,市场化运营昆明市土地资产。

昆明市土投公司的成立应追溯到2004年10月14日,最初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是在昆明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基础上组建而成,为昆明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此后四年间,昆明市国资委两次增加其注册资本金,于2008年4月21日达到2.5295亿元。

在“新昆明信托”第一期10亿元资金募集到位后,中融信托于2008年8月7日动用该笔资金对昆明市土投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后者的国有独资身份就此终结。相关资料显示,昆明市土投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12.5295亿元。中融信托持股比例为79.81%,取代昆明市国资委成为第一大股东,昆明市国资委持股比例则下降至20.19%。

由于中融信托是以信托资金阶段性对昆明市土投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新昆明信托”第二期10亿元募集到位后,将对昆明市土投公司再次进行股权投资,可以推断,日后中融信托在昆明市土投公司当中的持股比例还将得到提高。

“股权投资”抑或变相贷款

“新昆明信托”的资金用途很明确,第一期描述为“本理财产品对应的信托计划为股权投资项目”,第二期描述得更进一步,为“富滇银行将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委托中融信托进行股权投资,投资对象为昆明市土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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