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北京奥运会指挥调度(2008)第8号文件,被发送到北京奥运大厦内的各个处室,以此为据,北京奥组委各部门职能在奥运比赛期间相应转变。
集体调度,各司其职——这是转变之后最大的特点。
该文件指出,指挥调度中心将下设综合文秘、运行协调和服务保障三大机构,来协调各部门的行动,以取代原先各部门的常态分工。
北京奥组委原有的综合协调、赛事监控、市场开发、 法律监督 、物流工作、应急物资、监察审计、票务等多个部门将分别编入三大机构。
至此,北京奥组委已完成最后的变阵部署,等待他们的将是实战检验。
“我们要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位置。”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综合处处长李雁军对记者说。
职能划分之后的各个部门有何变化?李雁军以法律部为例,详解了这一变化过程。
携手执法单位 管道无缝延伸
在这其中,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是个比较特殊的部门,当其他部门聚焦赛场之际,只有他们仍有众多人员留守总部,与各方密切沟通,随时处理赛场外的侵权事件。
考验法律部的是在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与政府进行法律事务协调这三个传统业务之上,如何同其他部门进行统一协调,共同做好赛时保障工作。
为此,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前不久参与了国际奥委会与北京奥组委组织的模拟演练,每个部门都有人全天留守,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当机处理地业务相关的突发情况,不能处理的问题,则在第一时间上报。
李雁军认为,这一调整就是为了找准赛时定位。“倒计时一年、100天、30天都该有不同的状态。”
对于奥组委法律事务部来说,最大的改变在于赛时期间处理案件的方法。
“我们会采取不同以往的赛时机制。”李雁军说,“不同”首先体现在响应的速度上。
比如,对于媒体曝光的奥运违规企业,由于媒体本身并非司法机关,法律事务部会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希望当事人协助调查,并在期限内给予奥组委答复。如若当事人不能限期答复或者拒绝沟通,法律事务部只能作出对于调查对象不利的判定,并且移交相关执法机关,以做出最终裁定。
更重要的变化在于,赛时奥组委非但将改变自身的内部协调机制,还将对外建立更紧密的联系,以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李雁军透露,对于在全国范围内造成影响,特别是对北京奥组委的组织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社会危险性极大的事件,北京奥组委可以通过奥运安保的协调调度指挥机制进行严密布控,进行快速查处。
记者获悉,北京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已经进驻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这意味着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的案件调查和处理将会迅速通过这些执法机关的管道向社会延伸。
此外,北京奥组委还将协调北京市的18个区县的工商机关,在包括首都机场在内的专门区域,对于案件的定性、答复、确认,形成快速反应机制。而在赛时机制当中,执法人员因执行公务紧急进入场馆,北京奥组委也会为其预留了相应的证件。
显然,这种对外的无缝连接机制将大大提升奥组委的反应能力。
法律部预防三大隐患
目前,奥组委的各个部门都已在积极、全面地进行最后的备战。
据李雁军透露,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除了提高解决案件的效率,首先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预防,这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
第一,针对中国代表团获奖运动员举办的各种庆功活动,要加以规范和管理。
第二,对于可能引发的知识产权违规进行预案准备。
第三,对于无法充分预见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分析、处理。
针对第一个层面,李雁军认为,夺得奖牌后的庆功、庆典活动应该是必要而有序的,这是基本原则。
何为必要而有序?李雁军解释说,在中国体育代表团、中国奥委会、北京奥组委尚不知情,甚至不支持的情况下,企业以庆功祝贺的名义发布广告,或者盗用庆功的名义进行产品的开发和销售,一律按照侵权处理。
同时,对于前述情况下出现的赠送纪念品、偷换概念搞文字游戏的行为也会一并处理。
据悉,为了保证中国体育代表团成员的安全、健康,以及维护奥林匹克的形象,北京奥组委已经打算与国家体育总局在最近发布一个联合通知,用以规范赛后的庆典活动。
对于违规的判定标准,李雁军也指出两个简单的方法,第一为不侵权、不违法。第二,不添乱——不给奥运会正常运营、合法使用人、代表团和运动员添乱。
北京奥组委还打算消除一些在客流量集中区域的隐患。前不久,法律事务部丁硕处长在机场发现有违规售卖奥运相关音像制品的情况,并当场进行了处理。
电视转播商的侵权行为,则是另一块重点防范区域。
李雁军指出,利用公共转播信号的电视台,在演播室里摆放大量非奥运会赞助商的产品是不允许的。
针对第三类那些无法预见的情况,李雁军也承认,实际上每届奥运会都会出现大量滥诉情况,所以北京奥组委也会谨防有人利用奥运进行炒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