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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求“变”的理想与现实
本报评论员 万磊  2008-7-12 6:08:00

美国智囊团“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在9日公开的一份报告中预测:世界银行、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的总部有可能迁至中国北京或上海。这一预测的国际机构地理变动反映的是世界各国经济体之间的实力对比的变化,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国际组织本身应该有一个动态的内涵,即其框架构成和决策机制甚至地理位置,必须随着世界政经格局的变动作出相应的改变,如英国首相布朗在今年年初即称应对当前的国际组织进行“彻底改革”以反映亚洲经济的崛起。

重要的国际组织在处理国际事务上效能不够已经为人所诟病。比如,遗憾的是,在最近的G8峰会上,与会国尽管对高油价一筹莫展,却并没有让产油大国们参与进来。而在不久前的越南金融风波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甚至只是象征性地发表了相关评论,而很多学者所建议的越南政府应该考虑申请清迈协议的救助机制,也没有变为现实。冷战结束后,人们理想化地认为联合国的出现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但联合国也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难题。各方都希望努力推进联合国改革,但这一进程缓慢。

一些国际组织运作不良的关键是各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而且各国的实力在此消彼长之中。这是因为,国际组织本身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多国博弈的框架,参与者一方面希望通过某些组织制定规则约束他国,另一方面又希望尽可能地逃脱各种约定的限制。比如今年3月底的IMF改革,根据这份改革方案,发达国家在IMF的发言权比例将从目前的59.5%降为57.9%,发展中国家则从目前的40.5%上升为42.1%。尽管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代表性有所增加,但发达国家在IMF的份额和发言权优势仍相当明显。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仍是IMF份额和发言权最多的5个国家。很明显,欧美等国并不愿意在各类旧式组织中放弃或者弱化自己的权力,相反在作出小规模的让步的表象下是对自身权力的维护。

即使国际组织的构成框架得到完善,其对国际事务的处理能力和执行效能仍然是一个大问题。研究表明,国际组织条约的机制设计越严密,其监督成本越小,则条约被遵守的可能性越大,反之条约则可能流于空文。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海上原油故意排放的问题。在海上违反国际规定排放原油的经济刺激相当高,但在过去因为油船的行为难以监督,直接限制船只的排油量从来没有被有效执行过,直到新技术极大地提高了油船排油的透明度之后,这一限制效能才得到很大的改观。另一个方面,当条约本身很容易被监督时,参与国很可能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信誉而选择尽量遵守条约,以避免在其他国际事件中损伤自己的利益。可见,良好的机制设计能够促进国际组织运作效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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