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第三年,浦东改革发力。
本报记者获悉,一份名为《2008年—2010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框架》的文件,已经几近定案。与“计划框架”相配套的还包括《2008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重点工作的安排》。未来三年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改革事项和操作方法。
根据这份框架和2008年的试点安排,将改变过去由浦东新区自行探索的试点阶段,进入中央相关部委、上海市和浦东“合力”推进阶段。
“以前更多的是浦东自我摸索。比如行政效能上改革,并非一定要放到综合配套改革中去做,很多地方做得并不比浦东差。”一位长期研究浦东综改的专家向本报记者表示,“苏州工业园区,效率就非常高。因此,浦东需要明确自身的改革内容和目标。”
“未来三年框架”第一次以比较完整的方式出现,是在6月6日。当天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正式召开,这比原定在春节后召开的时间,推迟了将近4个月。
本报记者获悉,在是次会议上,像“东事东办、特事特办”等提法已经成为上海市的共识。在综改三周年的日子里,对比天津滨海新区新局,不仅是浦东,也凸显了上海市的忧患意识。
在是次会议上,还达成了以下几个原则,凡是属于上海本市权限的,原则上都要下放给浦东新区政府,浦东自己可以定的事情,上海市各有关部门都要尽可能让浦东自己去做;对于有利于浦东新区发展和创新,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上海市各有关部门都要鼓励和支持其先行先试。
在今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市长韩正即表示,要高举“浦东综改大旗”的同时,加强与中央相关部委的沟通。
浦东的忧患意识
“我们正在等待市里发布相关文件,这是一个系统的工作。”6月10日,浦东新区经贸委魏处长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不会单独就一个外经贸的规定单独发文,肯定是所有部门的统一发文,这样整体运作协调起来就比较方便。”
本报记者获悉,上海市政府正准备推出关于浦东综改未来三年的一揽子政策。
其中有“浦东区域内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原先在上海市外经贸委的,改革后就将授权浦东自行审批,外资项目涉及的其他上海市相关审批部门的权力也将同步下放。”
此外还包括规划、土地管理、投资项目审批、自主创新、人口管理、价格、文化市场管理等一系列事权都将下放到浦东。
实际上,类似的试点和放权,在综改之初制定的“过去三年框架”(《2005年-2007年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三年行动计划框架》)中已有很大动作。所涉及得6大方面60个具体改革事项,如今已经基本完成。
在行政管理体制方面,浦东已经经过四轮改革,目前浦东区一级的审批事项已经从原来的724项减少到220项。
“现在改革的很多方面基本还集中在经济领域改革,行政方面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效率上。”上述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如是对本报记者表示。
以经济改革方面来看,浦东之后获批综改试点的滨海新区,目前在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OTC)等方面已经将浦东抛在了后面。
同济大学毛惠彬教授对此的解读是,“当年改革开放初,一件事单枪匹马都去干,因为新鲜,好奇,而现在新鲜劲没了。”
对此,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杨周彝对本报记者表示,“当时浦东开发的时候,从中央到上海,到浦东区政府都形成了合力。”
“合力”突破
形成“合力”,需要浦东自我争取,更需要争取中央和上海对浦东综改的支持。
本报记者获悉,为了落实浦东综合配套改革未来“三年计划”,上海成立了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成员名单已经确定,并得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批准。
会上决定上海近期将出台深入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涉及进一步向浦东新区下放事权、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吸引激励人才、实施金融聚焦战略、促进自主创新、市场准入审批制度改革、内外资企业投资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等领域。
“放权的思路和法律不禁止思路类似于深圳特区当年享受的一些措施,广东省当年给了深圳类似的权力,这是促进综合配套改革的其中一种方式,也有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同济大学毛惠彬教授说,
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秘书长杨周彝对此很有同感,他对本报记者表示“此前是浦东在做,浦西在看。”
兼任浦东综改领导小组组长的韩正,在6月6日的会上表示,当前必须紧紧围绕中央对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出的,聚焦中央最希望上海探索什么、上海发展的全局迫切需要体制机制上突破什么、浦东自身体制瓶颈必须解决什么这三个层面的结合点,确定不同阶段改革重点,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实现部区联动和市区联动,中央部委办和上海市政府、浦东新区政府共同形成合力,推进综改,浦东综改将形成重大突破。”杨周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