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金融海啸的节点上访问对香港-内地金融圈有深刻理解的专家,梁定邦无疑是最佳人选之一。
梁定邦位于香港金钟的办公室被周边的装修锯齿声包围了。他小心翼翼地带着客人绕道而行,一米九以上的身板挺得笔直,说话温和而周到。
这位拥有香港证监会前主席、中国证监会前首席顾问、中国银行独立董事等头衔的金融专家,最乐意接受的称谓是资深大律师。每天代理的案件让他始终处于与金融时事息息相关的前沿。
梁定邦同时也是本报“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研究连续三年的学术委员,他对银行运营链条寄生的种种弊端的洞识,以及抽丝剥茧的纯熟手法,犹如剖解一个冗长而精彩的案子。
次贷之源:银行长债被拖下水
《21世纪》:请你从全球的角度谈谈次贷问题,大银行是如何深陷其中的?
梁定邦:次贷的问题,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原来的银行监管没有到位!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银行资产证券化这个问题,是原来银行该做的东西没有做。你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资产证券化,能够贷款的机构是两种人:一种是银行;另一种就是在国外的贷款公司(money lender),这种公司在中国有一点点,但可能不合法,但在国外合法。
在香港也有这种贷款公司(money lender),但它不能吸收存款。能收存款的公司,是在1930年经历了美国的金融风暴之后,都有比较严格的监管。而且在1930年代之后,美国有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其他国家也有了所谓的风险监管(Potential Revelation),但是这种风险监管只集中在能收存款的银行。之后,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要求接受存款的银行必须要有一定的准备金。但只要监管不力,就会出现问题!
监管比较严格的时候,问题出现率不会很高。因为每一间银行的风险权重是资产本身,必须要衡量每一笔资产的风险,你可以做得好或者差,但会计标准越来越严格,所以迫使那些接受存款的机构本身来衡量每贷一笔钱的风险。所谓的贷款价值比(LTV)是70%左右,也就是说,我如果借70块钱给你,你的东西必须值100块钱,这样剩下的30%我还可以回收。除此之外,银行就是看你能不能还款,银行是按照这个方式做的。
但当资产证券化出现之后,银行就开始稍微放松了。那些所谓非接受存款机构的贷款,也认为无所谓,打包卖出去。我今天借100个,我就100个卖出去!所以那种Money Lender 本身的资本金是不高的,这是第一个问题。
因为资产证券化,那些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来做这些打包的买卖就有了更多种的花样,比如可以把这些打包的证券分成三个级别,其中评为AAA级的表示那些钱必定能拿回来。比如我有1000个物业,当时评估1个亿,我现在贷出来的钱是7000万,他付的钱我先拿,这样风险就比较低,这样评级公司就收两方面的费用,设计费和评级费。
另外一个问题是,有一部分评不到AA或AAA的打包证券,就请一家保险公司给它保险,保险公司全部有AA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