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在研究是否回购雷曼迷你债券以及若回购将采用的具体方案,但目前为止没有最终确定,具体损失尚无法估计。”10月10日,中银香港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但中银香港会积极响应有关部门的号召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和清算。”
“如果回购,中银香港应该会按照这些债权现在的市场价格进行回购,不会按照原来的票面价值进行回购。”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9日表示。
近日,雷曼迷你债券危机把包括中银香港在内的16家香港银行推向了风口浪尖,而作为该批债券最大的分销商——中银香港自然首当其冲。据了解,雷曼迷你债券共计在香港地区销售125.7亿港元,中银香港分销量占了整个销售额的30%~40%,分销金额约在40亿—50亿港元之间。
“中行在这一次的债券危机中的损失可能并不是特别大,但其爆发出来的警示效应更值得去思考。”瑞银集团中国银行业分析师王瑶平认为。
回购可能需要数亿代价
10月6日,香港财政司建议分销银行和证券行根据有关资料作出估值,然后向雷曼迷你债券持有人回购债券。
10月8日,中银香港副总裁林炎南公开表示,该行已于6日收到雷曼迷你债券受托人提供的有关数据,目前正在进行分析及评估,并会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最终可能会有超过50%的雷曼迷你债券被回购,但是回购的金额将会大打折扣,估计只会是债券本金的60%至70%。
“如果按此计算,中银香港在此次回购雷曼迷你债券过程中,回收本金至少需要11.2亿港元,而上限则可能超过30亿港元。”光大证券债券行业分析师李怀定告诉记者。“但这并不说明中银香港将在此次雷曼迷你债券事件中承担这部分损失。”
他认为,雷曼目前进入到了破产清算程序,中银回购回来的债券还有可能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根据破产清算的有关规定,中银回购的债券级别不同,所获得破产清算的次序还无法得知,故中银回购后能从雷曼的清算中获得多少补偿还不得而知。”
“从商业角度上说,如果中银香港仅仅作为分销商,而且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对于有关程序进行的话,那么中银香港对此次雷曼迷你债券引发的危机责任并不大,也没有回收的义务。”王瑶平告诉记者,如果中银香港启动回收机制,虽然存在一定的损失,但可能也是基于对有关部门的号召和自身经营情况的考量。
警示意义大于实际亏损
10月4日,数十名雷曼迷你债券产品的香港投资者到中银香港要求与银行代表会面无果,其后到警察总部报案,指控中银诈骗。
“中银在销售债券时并没有按照有关的指引与投资者进行详细的沟通。”一位投资者在事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4年左右,我们投资时只知道雷曼迷你债券付给投资者AAA级债券的收益。”
这批“迷你债券”属于信贷挂钩票据,是雷曼兄弟利用旗下独立机构PIF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购入金融衍生产品,通过出售高风险的信用违约掉期获得收益,同时付给投资者AAA级债券的收益。
在债券评级中,AAA级为最高评级,几乎等同于国债。在这批雷曼迷你债券销售之初,大部分与不动产证券及其衍生品挂钩的该批债券,由于当时美国房产市场的景气行情,获得高评级实属情理之中。
“开始时是AAA级,但信用评级会随环境变化而变化,也就是所存在信用转变,可能从最高信用评级的AAA转变为垃圾债券(BBB级以下)。”李怀定告诉记者,“这种高评级是静态评级,而与市场紧密联动的该部分债券则对相应标的物市场的变化情况更为敏感。”
“如果中银香港在推销该部分债券时没有按照有关的指引操作,那么中银香港就要承担该部分责任。”王瑶平表示。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