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韩国女星崔真实在家中自杀身亡,在韩国及中国引起了媒体广泛的关注。
韩国媒体报道说,崔真实自杀的直接诱因是流传于网上的虚假传言。韩国男星安在焕因高利贷自杀身亡后,网上就有消息称崔真实是安在焕的“债主”。虽然经查证、澄清,已确认此为谣言;但崔真实还是深感困扰,多次哭诉“人言可畏”,终竟离开人世。
以上流传于中文媒体上的韩国女星崔真实的自杀描述,便引导出了在中国网络中是否需要加快“网络实名制”步伐的声调。有媒体征询本人对此问题的看法,因为作为中国互联网协会博客研究组委员之一,本人在2006年“博客实名制”讨论及《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成稿过程,留下很多观点支持“博客实名制”。因此,一些人认为本人也位支持“网络实名制”观点。其实,这是一种误会。
首先,“网络实名制”在韩国是指上网用户(Internet User)必须在上网那一刻起,依法输入本人身份证等相关真实信息,才能获得上网许可。韩国是目前全球唯一依法必须如此做的国家。而且该行为是强制性的,不执行会遭到检控。而在中国,目前仅仅是在网吧上网必须凭身份证确认属于成年人。
其次,“网络实名制”在技术或者定义范围界定上,比“博客实名制”广很多。后者仅仅是前者的一个小范围网络应用行为管制诉求。或者说:可以实行“博客实名制”却不一定就是“网络实名制”,而一朝实行了“网络实名制”、“博客实名制”也就不会例外。
其次,从全球网络治理的思路与可实施方案而言,不论是“网络实名制”还是“博客实名制”,它都严重地与互联网的自由发表、信息共享、无国界互联互通等精神相抵触,而且与个人隐私保护立法(国外己经有比较完善法律)相违背,因此执行起来比较困难。用一句中国俗语叫做:“树欲静而风不止”可能就是这个道理。
回过头来分析崔真实的自杀,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时代背景。这几年,各国明星自杀的相关报道常见诸媒体。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全球性经济转型,使得社会生活环境出现急剧变化,许多人因此而出现心理问题。一位心理学教授曾经告诉本人一个数据:早在10年前,我国某大城市的心理病患者已经占医院就诊人数的13%左右。
心理病患者增多带来的问题是,自杀个案增多。这是全球性问题,韩国也不例外:从热播的现代韩剧中,我们了解到,很多反映现代韩国人生活的故事中,就有自杀身亡的情节。
与普通民众不同的是,崔真实是处于八卦新闻最为风行的娱乐圈,传媒界认为“娱记”是最“无事找事”娱人娱己的圈子。我们只能呼吁,公众要给这些明星一些生活空间,给他们一些自由与宽容。
讲一个真实故事:韩国实施 “网络实名制”之后,当时我国相关部门有几批领导、专家特别去考察了。据他们其中一些人回来后介绍,韩国官员私下说,这一系统对控制网上信息的效果并不尽人意。崔真实自杀正是韩国网络实名制欠完善典型案例。
而从中国网络内容处于层层有序管理下的现实情况看,中国网络事实上处于全球最严格的管理之下。如果谁想在中国网络内容上捣蛋,不管是网页上、QQ群上、短信上,都不太容易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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