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裂变》一书,是格雷夫比较历史制度分析方法的总结之作。这本书的英文原名为《制度与经济现代化之路:中世纪贸易的经验》,包括制度及其内生变迁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两部分。中文版翻译成《大裂变:中世纪贸易制度的比较和西方的兴起》,显然有立足比较,寻求借鉴之意,重在强调该书的经验研究。是的,其中的经验研究令人深感兴趣:中世纪后期的欧洲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其他一些地区,但是它却很快在商业扩张中走上了“西方兴起”之路;而当时相对发展水平更高的穆斯林世界,却很快在地中海沿岸失去了商业重心地位。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对此的答案林林总总,有学者认为是相对和平的社会环境使然;有学者认为是技术发展和地理环境使然,有学者赞成文化和社会决定论……而格雷夫的回答是:早在中世纪后期西方就发展出了不同的制度。“在西方,社会组织在有目的地创建的制度中居于中心地位。无论是国家,还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如部落和氏族,都不是这些制度的中心。相反,以利益为基础的、自治的、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才是这些制度的中心。这些组织主要是社团形式……以下一些因素,特别是从过去传承下来的制度要素,推动了这一时期社会组织的出现:个人主义的文化理念、不牢靠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组织、国家的制度性弱点以及使自治合法化的规范。……这样,以利益为基础的、自治的、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经济与政治社团得以建立起来。此后,这种特殊的社会组织……是推动欧洲经济与政治发展的力量。”
显然,格雷夫的研究不会让我们感到在阅读演化制度主义研究时的那种悲观,因为人类可以有目的地创建制度,而适应特定历史和现实背景的政策可以推动有利于社会的制度变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