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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黑屏”涉嫌滥用知识产权

刘春泉 2008-10-22 10:09:11

媒体报道,微软自2008年10月20日起,对于盗版软件将实行每小时黑屏一次,并发出“您可能是盗版软件的受害者”等信息。

此举与之前微软一改多年放水养鱼的沉默,迅即出手打击番茄花园一样,既是维护著作权权益的正常行动,也正是中国反垄断法生效前后,面对中国民间对其反垄断执法的呼声和巨大压力的应对举措。微软可能打算以此作为筹码,增加在反垄断执法和司法中与中国政府博弈的筹码。此外,此举还能加速XP更新换代的作用,为版权保护技术措施更强大的Vista系统打开市场。

但是,微软此举做过了头,已涉嫌违法,一是违反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电脑用户权益。

在微软的老家美国,程序正义的理念几乎被提升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即便是罪大恶极的人,如果不经正当程序的司法调查和审理,都不能定罪判刑,这一点在辛普森的世纪大审判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遗憾的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这次微软的具体举措却恰恰忘记了正当程序原则。所以尽管笔者支持微软合法的维权诉求,仍不得不指出,这次的“黑屏”等措施涉嫌违法,应立即停止,以免陷入更大的被动甚至导致诉讼等法律风险。

微软享有视窗操作系统和微软办公软件的著作权,如果中国的电脑用户使用的不是正版的软件,微软拒绝予以更新,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现在的微软却走得更远,不仅不予更新,反而采用“黑屏”的手段,并在用户电脑里面显示非经请求的信息。这种提示类似于垃圾邮件,已经对用户的正常使用行为造成了骚扰,侵害了用户的权益。

现在,事情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西方倡导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比如对于房屋有一句经典的法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说的是未经许可,任何他人不得侵入私人的住宅,哪怕是难以遮风挡雨的小磨坊!在个人电脑上,这个道理应该是一样的,任何民事权利都是有限制、有边界的,微软的著作权难道没有边界,可以为所欲为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盗版电脑向微软发出了更新的请求微软可以不予同意,但是微软未经充分提示并征得用户同意,就在盗版用户电脑里面进行黑屏和显示非经请求的信息,显然是非法行为!

电脑和软件都是工具,其行动就是支配电脑者的行为。未经中国有权的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任何人无权确定用户的行为是否违法或者侵权!这道理就像微软无权自己冲到盗版用户家里去执行版权法一样,区别仅仅在于一个是现实的诉讼或者行政执法,一个则是微软利用自己的在线工具,擅自在用户的电脑里面进行了自说自话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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